拆迁、征收中的谈判

2002年宣武区拆迁时,甩掉一户,至2023年原有的宣武区已经变更了西城区,原来的拆迁许可证早已经过期,安置补偿款和安置房一直没有着落,成了历史遗留问题,2023年11月本所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就被拆迁人的安置补偿问题重新进行协商,在居委会与开发商相互推诿的情况下,律师指导当事人取证,本所律师经过与居委会、开发商,政府相关部门的多次谈判与协商,并与当事人一起参与会议,看房、选房,最终将补偿款与安置房落实在协议中,最终于2023年12月帮当事人拿到满意补偿,并实现了现房安置,仅一个月的时间完成了拆迁时遗留了20多年的问题。

拆迁、征收中的谈判插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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