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大量的业主不交物业费?

在某平台,收到一条邀请回答:为什么有大量的小区居民物业费不交?

作为10多年的房产律师,我们收到业主的咨询物业方面的问题太多了太多了,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纠纷种类繁多、琐碎,各种各样的纠纷通常都会转变成业主不交物业,业主不交物业费的原因也有很多,基本是以下四大类原因:

一、是业主被动维权,

二、是别人都没交,自己随大溜儿,

三、是想占便宜,能少交就少交,

四、是不懂法,

被动维权的业主占绝大多数,重点说一下业主被动维权的主要原因:

一、业主不认可物业服务合同,业主权利受到了限制,单个业主又难以维权

1. 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没有合同,业主不认可物业合同效力,但单个业主无法主张物业合同无效,

2. 居委会未征得业主同意选聘的物业公司,业主不认可物业合同效力,但单个业主无法起诉物业合同无效

3. 小区没有业主委会员来代表业主行使业主权利,确认合同无效,需要业主委员会提起诉讼,很多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

二、物业公司侵占全体业主公共利益,单个业主难以维权

例如:公共绿地上的停车费收益,电梯间广告费收益等应归全体业主,但被物业公司侵占

三、物业公司与居委会或街道办串通,阻碍业主委员会的成立

四、业主心不齐,成立业委会有困难,也无法达到三分之二以上人数参与表决选派业主代表,

五、因涉及共同表决的事项,需要以业委会为主体维权,单个业主无法行使,而物业公司阻碍业委会的成立

六、业主委与物业公司串通,业委会不维护业主利益,业主不知道如何更换业委会成员

七、物业公司服务不达标态度恶劣,业主没有得到满意服务

八、物业公司没有尽维修义务,对公共设施怠于维修(投诉比较多的就是房屋漏水问题)

九、业主分不清开发商与物业之间的责任,将房屋质量问题归责于开发商

十、业主没有入住认为自己不应当交纳物业费

十一、 等物业公司起诉,法院判多少就交多少

业主不交物业费,也是有风险的,如果在诉讼中法院没有支持业主少交物业费,业主拒不履判决还要上黑名单。

实践中有很多业主想积极维权,但他们遇到重重阻碍,被动维权也是无奈之举。

虽然民法典给了业主选聘、辞退、更换物业公司的实体权利,但当业主想行使权利,面临着种种程序上的困难,无论是业主自治管理小区,还是业主自行选聘、更换物业公司,不仅仅需要业主心齐意见一致,仍需要法律给予业主程序上的便利。

让业主行使权利更加便利,让业主有更多的途径维权、更便利的途径维权,而不是让业主以不交物业费被动的维权。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923645286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休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