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已经成为了普遍现象,可怜天下父母心,所有的父母都对自己的子女充满了关爱和担忧。子女婚后购房,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在父母眼里是义不容辞的。在云政律所代理的众多离婚诉讼案件当中,经常会遇到父母为了给子女买房结婚,倾尽所有,甚至是把自己的房子都卖掉来支持子女买房。但是,在离婚财产分割的纠纷中,如果处理涉及父母的利益呢?是否父母一生的积蓄为子女购房的房屋就要被分走一半了呢?李洪云律师代理的父母出资购房的案件中,帮助委托人的父母拿回来自己的养老钱,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张某与方某于2015年登记结婚。
2016年10月,因张某与方某要购买房屋,张某的母亲给张某转款29000元购房,张某母亲卖掉自己的住房给张某转款10万元,2016年12月张某与卖方签订了二手房购房合同,2017年2月张某母亲直接转款给张某935007.25元,张某将此款用于了购买理财产品,2017年3月张某称要再购买房屋一套,张某母亲直接转至张某理房通140万元,用于支付购房款。
2019年张某与方某再次向张某母亲借款401万,后因张某母亲急需用钱要求张某还款,张某于2019年7月5日还款285万元,2021年6月15日还款360081.28元。
2021年8月,方某提起了与张某离婚的离婚诉讼,方某与张某对于房屋产权的归属与父母转款的性质发生了争议。
案件非常复杂,这个案件不是简单的父母出资购房问题,张某与父母之间多次经济往来,张某也多次对房屋进行购买与售出,日常的经济往来、理财、购房款等混杂在了一起,张某给父母转款的行为到底是还款还是恶意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让张某在离婚诉讼中一头蒙,眼看张某在离婚诉讼中处理被动,被对方主张了恶意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应该不分或少分。张某的父母急了,明明是自己一直在资助子女,怎么变成了恶意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自己养老的钱都拿出来资助子女购房了,现在孩子名下几套房,而自己名下没有房产了,钱也要打水漂了吗?张某的父母找到了李洪云律师,李律师仔细查看了所有的银转款记录,从证据中寻找蛛丝马迹,一笔笔进行资金的穿透,终于形成了证据链,代理张某父母对儿子和儿媳提起了诉讼,要求返还属于自己的财产,遇到这种情况首先将父母的财产与子女婚姻中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出来,才能确认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财产应该在离婚诉讼中分割,于是李洪云律师联系了儿子离婚诉讼的法官,要求中止离婚诉讼的审理。
李洪云律师代理着张某的父母,为父母争取回自己的财产后,张某的离婚诉讼也顺利调解,两个案件皆大欢喜,当事人取得满意结果。